发布时间:2016-02-25
江 西 天 艺
简 讯
(第十期)
江西省根石艺美术学会秘书处主编 邮编:330006
2005年6月2日 电话:0791-6815309
南昌市三经路204号江西省森工局内 传真:0791-6817230
江西省根石艺美术学会秘书处主编 邮编:330006
2005年6月2日 电话:0791-6815309
南昌市三经路204号江西省森工局内 传真:0791-6817230
江西省根艺美术学会更名
根据学会会员、广大石艺爱好者的要求和学会加强管理服务的需要,为了名副其实地、更好地发掘利用奇石资源和赣江文化,提高赏石品位和社会经济效益,扩大江西影响,经学会研究决定并报请省林业厅、省民政厅批准,今年5月19日,“江西省根艺美术学会”已更名为“江西省根石艺美术学会”,业务范围包括全省的根石艺学术交流、举办展览、学术评级、作品评级等。
江西省根石艺美术学会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会自身建设,保证学会工作有序、高效运作,提高学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现根据学会章程和有关法律规章,特制定本内部管理制度。一、议事制度
(一)定期议事制度
按照《学会章程》规定的时间、程序和内容,定期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日常议事制度
为贯彻落实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有效组织开展学会活动,及时商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主要建立以下两项日常议事制度:
1、会长办公会议
由会长或会长委托的常务副会长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召开,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参加。
会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讨论审定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部署学会日常工作;
(2)讨论研究学会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通报交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有关任务的落实;
(4)研究、决定有关提交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讨论的事项。
2、秘书处工作会议
由秘书长或秘书长委托的副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召开,副秘书长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秘书处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讨论拟定实施意见、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
(2)讨论落实会长办公会议交办的工作;
(3)确定学会重大活动的筹备事项、责任分工;
(4)拟定学会管理制度、会员发展等;
(5)研究处理会员的意见、建议和来信来访等。
二、公文处理及印章管理制度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秘书长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便捷准确、安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学会各种印章由秘书长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印章管理必须遵守民政部、公安部制定的《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凡不符合用章规定的,印章保管人员不得用印。
使用学会公章,须经会长或会长委托的常务副会长批准;使用秘书处章,须经秘书长或秘书长委托的副秘书长批准;使用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章,须严格遵守财经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做到财务工作的规范有序。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积极筹措经费和妥善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部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不得贪占挪用。
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学会所有收支和资产,均纳入财务统一集中管理。
财务收支和管理必须按规定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报告,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学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
四、档案资料及物资管理制度
学会的档案资料是指学会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载体和历史记录;收受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资料,以及部门之间各类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参加会议带回的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科研课题、论文技术资料等。学会的物资包括学会购置的固定资产、征集或收购的各类作品、接受的捐赠实物、获得的奖品等。
档案资料及物资管理工作由秘书长指定专人负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管理人员应及时分类进行整理、登记并置放于专用资料柜内妥善保存,不得散失,确因工作需要使用档案资料,应经过批准并办理手续。同时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和移交制度,以确保安全和完整。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05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展事活动
1、四川六届花博会参展
2、参加北京“中国根艺美术学会成立二十周年庆祝活动(9月)
3、对庐山办展条件进行考察
二、发展会员及换发会员证工作
三、职称评定工作
1、四川六届花博会参展
2、参加北京“中国根艺美术学会成立二十周年庆祝活动(9月)
3、对庐山办展条件进行考察
二、发展会员及换发会员证工作
三、职称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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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艺(第10期)(2005.6) |